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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科技、媒体和通信

为一家总部位于亚洲的人工智能公司就其A轮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的A轮融资包含简单的未来股权(SAFE)考虑协议。
为Union Mobile Pay就其与非美国实体的支付系统合同和安排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香港私募股权基金就出售一家专门从事数字家庭和广告业务的公司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金公司就其对零氪科技的D+轮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SAP集成解决方案公司就其与神州数码的分销安排的谈判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全球会计师事务所就出售其部分全球创新机构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日本电信公司就一般企业和监管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个建设长达17,000公里的泛亚海底光缆网络的项目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滴滴出行就其进入南非和尼日利亚等国市场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就Lalamove进入美国市场事宜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在韩国上市的半导体公司就其全球企业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美国品牌和娱乐公司就中国的关键意见领袖和网红的有关安排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优步汽车租赁公司Splend就其全球重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娱乐、主题公园和旅游

为一家美国娱乐公司就合资创建演播室节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弘集团就其以4.2亿美元收购业务遍布全球的顶级豪华旅游公司Abercrombie & Kent 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高净值台湾企业集团就其出售在中国大陆的Merryland酒店、主题公园及高尔夫球场等综合房地产资产提供法律服务。这些资产的土地面积总和超过300万米。
为一家香港上市在线旅游预订公司就一项香港资产管理安排提供顾法律服务,包括诉讼支持。
为一家全球奢侈手表制造商就客户条款和条件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香港上市在线旅游预订公司就通过多所大学在香港设立奖学金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中东航空公司就涉及在香港的欺诈性资金转移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金融服务和保险

为一家管理规模超过4万亿美元的全球基金管理公司就香港和日本的金融监管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基金管理公司就资产管理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其一名有限合伙人提供诉讼支持。
为平安证券公司就潜在收购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总部位于香港的证券和经纪集团公司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香港公司就其与全球最大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在中国成立合资企业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澳大利亚保险集团就其拟在首次公开募股前收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性股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从事研究与咨询的公司 BVA Group就其拟收购一家在大中华地区、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韩国和泰国运营的集团公司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与富艺斯(Phillips Auctioneers)有关的争议提供法律服务。该争议涉及格哈德·里希特(Gerhard Richter)的Düsenjäger绘画和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的伊莎贝尔·罗斯索恩和乔治·戴尔头像习作(Study for Head of Isabel Rawsthorne and George Dyer)绘画。

医疗保健、生命科学和制药

为绿叶制药集团就独立药品分销安排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国家为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埃及、厄瓜多尔、香港、澳门、马来西亚、墨西哥、印度尼西亚、约旦、台湾、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新加坡、韩国、英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乌拉圭。
为香港上市的绿叶制药集团就其以约2.45亿欧元收购德国及瑞士的医疗技术及医疗器械集团Acino Group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香港上市制药公司就其抗抑郁药物进入美国市场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绿叶医疗就其与克利夫兰诊所(Cleveland Clinic)涉及上海两家医院的国际合作安排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中国投资公司就其拟以6.5亿美元收购美国的老年保健行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先灵葆雅公司就其中国动物药品业务的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金公司就其对生物技术公司Jacobio Pharmaceuticals的首次公开募股前投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就其拟从一家日本财富500强公司收购一家中国输液溶液制造商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上市的制药公司通化东宝就Adocia的固定比例胰岛素和赖脯胰岛素联合用药的开发和商业化提供法律服务。该交易预付款为9,000万美元,后续里程碑付款为8,500万美元。
为一家欧洲体外诊断公司就一项雇佣调查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中国生命科学公司就其与一家总部位于波士顿的基因研究公司的研发合作安排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中国基因公司就涉及其位于美国的研发中心的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医疗器械和诊断设备

为某加拿大基金就其拟以7亿美元收购一家于中国拥有生产设施的全球性医疗器械灭菌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新加坡医疗诊断公司就其在美国的公司重组、融资和拟议收购提供法律服务。
为Acumed就其在中国与泰国的经销与市场准入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为领先的医疗器械制造商Arthrex就中国复杂的公司和商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就其在得到当地大学的支持下对香港一家人工智能数字成像医疗设备公司进行A轮投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费森尤斯卡比就其在中国收购多家医疗器械制造和分销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睡眠治疗和医疗设备制造商就其在中国的合资企业和合同制造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就其收购一家具有中国分销安排的美国种植牙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Misonix和Bioventus就其在中国的监管、合规和分销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柯惠医疗就其在上海成立研发中心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Ortho Clinical Diagnostics就其在中国的市场准入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全球医疗设备制造商就发生在香港的一起欺诈性资金转移案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新加坡医疗设备制造商就潜在收购一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放射肿瘤软件开发商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食品和饮料

为英国联合食品公司(Associated British Foods)就其在中国的农业业务重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雀巢水务就其战略收购一家中国国有水生产公司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法国葡萄园公司就其企业重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有机婴幼儿奶粉制造商Holle Baby Food就中国公司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为新西兰上市跨国水果和制品零售公司T&G Global就在大中华区的复杂的公司和商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矿产和资源

为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就其投标收购Iamgold Corp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是一家在多伦多及纽约证券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公司,当时市值约15亿美元。
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Sunridge Gold就其以8,000万美元现金及债权向中国国有企业四川路桥集团出售其在厄立特里亚的黄金开采资产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CEFC Corporation)就其在澳大利亚的拟议磁铁矿勘探和开发的合资企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预计出资额为8亿澳元。
为中信泰富矿业(CITIC Pacific Mining)就其在中国和新加坡的企业内部重组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澳大利亚主要钢铁企业就其拟议的全球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为位于北京的家族办公室基金 Shining Capital 就下列事项提供法律服务:(a)将其在非洲的黄金生产资产出售给某中国上市公司;(b)对一家韩国制钨企业的意向收购;以及(c)通过注资位于津巴布韦的金矿开采资产完成对一家加拿大上市公司的反向收购。
为Golden Brick Capital就其通过收购俄罗斯某上市公司股权对俄罗斯某金矿进行8亿美元的意向战略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石油和天然气

为一家美国基金就其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总额高达175亿美元的增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拥有三万多个加油站的中国国有企业,这也是该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项目之一。该交易被ALB香港法律大奖(The Macallan ALB Hong Kong Law Awards)提名为“中国年度并购交易”。
为一家印度尼西亚石油公司就从一家英国石油公司收购印度尼西亚一个油气区块的权益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卡塔尔最大的石油钻探公司就其收购一家位于中国东营的中国油钻井钻探公司的战略性股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就从印度尼西亚西纳图纳到新加坡的天然气运输安排提供法律服务。

电力与可再生能源

就以51亿澳元收购TXU Australia(包括发电和输电资产)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全球领先的可持续能源公司就剥离其西澳大利亚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资产事宜为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能力超过1千兆瓦的葡萄牙公司就其在印度尼西亚的新型太阳能屋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就新加坡天然气运输市场放松管制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就新加坡电力市场放松管制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新加坡政府关联公司就其在菲律宾和中国的发电厂处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就PowerSeraya、TuasPower和Senoko Power的资产剥离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就新加坡815兆瓦燃气联合循环发电厂的建设和试运行的项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汽车和电动汽车

为一家欧洲汽车发动机制造商就其竞购西门子电动汽车发动机业务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世爵/萨博就从两位中国战略投资者里获得紧急资金提供法律服务,并提议与中国战略投资者合资将萨博汽车制造业务引入中国。
为中国最大的汽车厂建造商就沃尔沃南卡罗来纳州汽车绿地制造厂的设备供应和安装工程竞标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世界领先的共享交通企业和法国最大的地铁运营商就与中国铁路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有关的若干事宜以及后来的亚洲内部企业重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澳大利亚铁路服务和维护公司就其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中国公司就其拟以超过3亿美元收购全球领先的汽车内饰公司GST AutoLeather Inc.提供法律服务。

房地产和建设工程

为一家美国私募股权公司就其成立2023 年成立亚太地区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上海易商仓储有限公司(已更名为ESR Group(HKG:1821))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管理规模达8,500亿美元的美国基金就其为进军中国仓储及物流行业以20亿元人民币成为ESR Group (HKG: 1821)在中国大陆拥有及运营40万平方米仓库的数家中国实体的主要股东提供法律咨询。该交易获得《亚洲法律顾问》评选为“2017年年度最佳交易荣誉奖”。
为Brookfield在中国的多项物流房地产收购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境内及境外结构。
为台湾国泰人寿保险(Cathay Life Insurance)就其拟议收购一组在中国持有仓储和物流地产资产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华信集团(CEFC Corporation)就其以1.5亿美元收购位于上海的住宅房地产投资组合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卖方之一的“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
为Hines就其收购位于东莞的33,700 平米的沃尔玛冷库提供法律服务,该冷库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总物流枢纽。
为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就其潜在收购位于上海的一家商业和展览商场提供法律服务,该商场的展览面积超过25,000平方米。
就以3亿美元向香港上市公司Top Spring International 出售位于上海的住宅房地产投资组合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Pamfleet Real Estate Fund就其以通过从香港上市公司Deson集团收购位于上海的酒店商业地产权益的方式对中国房地产行业进行新兴投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RECAP Fund就其以1.2亿美元出售一组在上海拥有住宅房地产投资组合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上海尚坤房地产公司(Sun Kwan Real Estate)就其以5亿美元从香港上市的联合集团(Allied Group)成员企业收购一家在上海持有40万平方米住宅及商业用地的中国境内和境外公司集团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了“重大出售事项”。
 为某中国基金就其收购一组最终在上海拥有7,000平方米物流房地产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美国基金就其与一家中国企业在华共同成立一家从事自助仓储解决方案和物流业务的合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环球基金(China Universal Fund)就其对位于纽约曼哈顿市中心最高住宅物业的开发项目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暖通空调公司就消防和安防领域的中国管理层收购兼并交易以及绿色能源领域与多家金融机构和行业参与者的合资企业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全球最大的油墨制造商 DIC 就收购中国两家年产4万吨溶剂型和水基树脂及化学品并计划扩产和发展至15万吨的化学品制造商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工业、化工和制造业

为全球最大的油墨制造商 DIC 就其通过资产和股权结构以10亿人民币收购两家中国化学产品生产商提供法律服务。
为Audax Private Equity的投资组合公司就其收购West Chester Protective Gear提供法律服务,目标公司成立于1978年,通过工业和零售渠道提供个人防护设备。
为考伯斯(Koppers)就其向包括NIPPON STEEL Chemical & Material Co., Ltd在内的多个买方转让其制造煤焦油基碳产品的中外股权合资企业的股权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为纽约证交所上市的锻造和铸造工程产品公司Ampco-Pittsburgh就其收购Akers AB(一家在中国国有合资企业拥有股权的金属加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就其拟从美国私募股权基金Platinum Equity收购位于9个国家的金属粉末制造商Ecka Granules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全球领先的污水处理公司就其向香港上市的SFK Group出售其香港污水处理组合(包括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法国公司就其在全球收购一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这些公司在关键工业应用的标准和按图纸螺栓解决方案的制造和分销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为一家瑞士公司就其收购美国、韩国和中国的真空镀膜设备制造和分销公司集团提供法律服务。
为Trillium Flow Technologies就其收购Red Point Valves B.V.的中国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目标公司是快速交付专业阀门领域的市场领导者。
为一家全球塑料生产商就其全球企业重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在台湾上市的计算机及电子零件制造商神基投控(Getac)以1亿美元出售其在中国佛山市的制造工厂和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台湾自行车制造商就其在越南与中国的合约制造安排及其与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合伙之间可能发生的经销争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一家美国基金就其对中国秦皇岛成立的一家氧化铝加工技术与销售公司的投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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