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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案例

谢岚 / Amigo Xie

跨境并购

为某美国客户就其与两个在中国的分销商成立合资企业和管理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以在中国在线分销美国客户的产品。

为一家领先的日本化学公司就其收购两家中国国内化学公司的资产和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意见。在完成交易后,相关款项将根据目标公司的收益支付。

为某中国个人客户就其与某意大利投资者成立的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意见,以在中国开展信用调查业务。

为瑞典银瑞达集团旗下的子公司Investor AB Limited(一家由美国团队管理的瑞典基金)就其在被禁售后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争交易和股权转让协议出售互联网和应用程序安全公司NSFocu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的75,617,838股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美国互联网初创公司的数名创始人(身份为中国公民)就其在中国的投资以及在美国初创公司的相关股份注册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为哥伦比亚运动服饰公司(一家领先的运动服品牌)就其通过行使认购期权从太古资源有限公司收购某在华合资企业的40%权益提供法律意见。

代表哥伦比亚运动服饰公司与其在中国的大中华区代理建立中国合资企业,以及相关资产收购和业务转让。

为最完整的3D数字设计和制造解决方案组合的领先供应商3D System就其通过行使认购期权从少数股东手中收购一家在华合资企业的剩余股权提供法律意见。

为最完整的3D数字设计和制造解决方案组合的领先供应商3D System就其收购一家中国的3D打印销售和服务供应商以及后者在中国大陆的四家子公司和一家在香港的分公司提供法律意见。此次收购确立了这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在中国的业务。

与高盖茨在全球四大洲的16家办事处合作,为全球领先的工程材料和光电元件制造商II-VI 公司就其以股权价值约为32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交易收购光通信领域的全球技术领导者Finisar Corporation的交易涉及中国的部分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香港客户就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NEEQ)处置其权益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中国国有媒体集团就其通过开曼群岛发行人的认股权证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前投资以实现美国IPO提供法律意见。

为中国华信就其收购Florentinum商用楼提供法律意见,该商用楼为经过LEED铂金级认证的房产,并且是Penta投资集团在捷克共和国进行的首次开发。

为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从DBAG Fund收购宝尔捷集团提供法律意见,该集团为航天产业供应商,其产品范围涵盖用于航空结构及相关组件组装的整个工序链。

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高科技紫外线固化及其他光纤和电子材料制造上市公司,就其在台湾收购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为中国领先的运动服装公司安踏体育(ANTA Sports Products)就其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成立设计中心提供法律意见。

为中国国有传媒集团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就其境外投资一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虚拟现实制作先驱Jaunt XR,以及与Jaunt XR和互联网技术公司微鲸科技在上海成立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在中国上市的服装制造企业就其收购一家总部位于香港并在德国、中国和孟加拉国设有办事处的服装采购、生产和销售平台提供法律意见。  

为矽力杰公司就其发行可转换债券提供中国法律意见。

为一家中国的信托公司及私募股权基金就其参与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私有化及其股票在中国资本市场重新上市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日本公司就通过一家香港公司进行管理层收购及向全球著名的审计公司进一步出售其在中国的咨询服务业务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美国私人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就其与一家中国大型私营公司在香港的合资企业以及投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国最大国有企业中国石化的子公司)的新成立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意见。

为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从A123 Systems收购在美国的能源解决方案业务,以及与万向集团成立离岸合资企业以在中国开展节能业务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动画卡通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就其成立协议控制模式、其由中国财政部管控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的A轮融资及其来自一家著名的电影发行公司的战略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由几家风险投资者投资的开曼公司就其在中国有线电视业务出售于一家国有企业以及退出协议控制模式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美国客户就其与某中国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的子公司在香港成立合资企业以合并各自的全球玻璃纤维业务提供法律意见。

为福禄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一家美国上市公司)就其收购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水刀切割系统制造厂商)的少数股份并成立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意见。

为史泰博(中国)就其收购江苏史泰博佩佩办公用品有限公司75%的股权并成立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意见。

为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汽集团附属国有独资企业)就其与壳牌公司两家子公司成立各占50%股权的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意见。

为四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就其以1.5亿美元收购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境内一家畅销消费者保健产品供应商)的100%股权提供法律意见。

私募基金/风险投资

为一家美国生物技术公司就其在中国的制造和分销业务以及在美国的研发业务的A轮融资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中金公司管理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就其对中国医疗大数据业务的D +系列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为上海易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其在食品和水果的在线分销领域的C轮、C+轮和D轮融资提供法律意见。

为今日资本就其投资大众点评和美团合并及投资合并后存续公司的2、3轮B系列融资提供法律意见。

为著名电脑端和移动端网络公司及旅行服务供应商马蜂窝就其C轮融资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中国私营企业(一家移动应用程序安装服务供应商)就其通过协议控制进行B轮私募融资提供法律意见。

为兰馨亚洲第三期基金就其投资KML有限公司A系列优先股提供法律意见。

为兰馨亚洲第三期基金就其投资先健科技(中国)有限公司A系列优先股提供法律意见。

为兰馨亚洲第三期基金就其投资运动100国际有限公司A系列优先股提供法律意见。

为兰馨亚洲第三期基金就其投资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系列优先股提供法律意见。

为兰馨亚洲第三期基金就其在武夷国际药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投资其A系列优先股提供法律意见。

外商直接投资

为一家美国上市公司就解散其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中国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为澳大利亚某大学就其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英语培训机构)提供法律意见。

为美国某大学就其在南京设立外商独资教育咨询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代表Darwin Rhodes根据CEPA计划在上海设立人才中介结构提供法律意见。

代表南洋商业银行将其中国的分行变更为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

为浙江赛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其海外商账追收业务及国内ICP业务提供法律意见。

商业合同

为一家中国上市制药公司就其与某法国公司之间就后者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蛋白质和肽输送专有平台的合作和许可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为美国上市公司分别就其与中国分销商的长期供应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海外投资众筹服务商面就其针对中国投资者的美国房地产投资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美国某公司就其向一家中国飞机制造公司提供舱门报警系统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合并前备案

为康明斯就其与Enrichment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的合资企业在中国的合并前反垄断申报提供法律意见。

为工业卡车、相关服务和供应链解决方案的德国全球领先企业Kion Group的子公司,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就其向中国的竞争对手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少数股权投资所需要的合并前反垄断申报提供法律意见。

为永辉超市就其与CJ Freshway Corporation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的合并前反垄断申报提供法律意见。

为六福珠宝就其因3D黄金珠宝业务的离岸股份转让而需在中国进行的合并前反垄断申报提供法律意见。

为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因与万向集团在香港成立合资公司而需在中国进行的合并前反垄断申报提供法律意见。

房地产

为一家美国的领先跨国电子商务企业的中国子公司就其在中国西北部某城市的地役权安排和后续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香港上市公司就其在上海收购商业大厦及相关盈利保证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意见,亦是该香港上市公司一次重大关联交易。

为某香港上市公司就其收购上海、武汉、北京、深圳和西安等地办公楼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财富500强公司就其生产线从华南迁至华北以及与其在华北的最大客户之间签订施工-租赁协议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香港某资产管理公司就其收购和处置一家在广州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地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提供法律意见。

数据保护

为一家著名的网上旅行服务提供商就其在中国收集用户数据并转移出境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美国跨国公司就其全球人力资源管理而转移在华员工的数据提供法律意见。

为中国某电信企业就其在波兰和瑞典的数据保护和转让合规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美国公司就一宗数据泄露事件和一名中国雇员在中国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中提供法律意见。

就业/ 员工持股计划

为一家在中国从事LED制造的美国上市公司就其在中国的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中国派遣员工的借调协议、兼职雇佣协议、独立服务提供商协议、关键员工在中国的雇佣后非竞争义务岗位内部政策以及辞职员工的股票期权收益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为两家美国上市公司分别就其中国员工注册员工持股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计划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印度公司及其香港子公司就其为中国雇员提供员工持股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一家计划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开曼群岛台资公司就其为中国雇员提供员工持股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调查

为某韩国上市公司调查其前首席技术官密谋及实际从事商业间谍行为,并向中国政府机构举报。

为某化工龙头企业就调查其一名雇员未经授权登录上级电脑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审阅其内部合规性程序及公司商业行为准则。

诉讼/仲裁

为一名中国客户及其子公司就在香港进行的有关美国基金的认沽期权的反担保仲裁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美国客户就其与中方合伙人有关合资企业中认沽期权的争议仲裁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美国客户及其在中国的代表处就其与中国青岛一家私人公司的争议解决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美国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就其与一名雇员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和诉讼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其在中国的三起增值税纠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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