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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退欧之里斯本条约第50条如何运作?

日期: 2016年11月
By: Jacob Ghanty, William Wu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英国根据欧盟法律退出欧盟的程序。对于英国政府是否可以直接根据“欧洲联盟条约”即里斯本条约之第50条发出通知退出欧盟,我们不做详细讨论。

本文摘要

  • 英国需要触发里斯本条约第50条以退出欧盟
  • 欧盟可能会否决退欧协议,但不能拒绝英国的退出
  • 不修改里斯本条约,英国无法立即退出
  • 退欧协议是否会批准将取决于其内容

退出过程
众所周知,英国退出欧盟的需要触发里斯本条约第50条。在这之前,谁也没有正式退出过,但这里斯本条约第50条也的确是目前所知的唯一合法途径。
英国可以单方面的正式启动退欧通知程序, 但是具体退欧协议的谈判可以在发送正式退欧通知之前就开始。英国发了正式退欧通知后,欧盟理事会将会召开会议,讨论具体的退欧协议及其需要谈判的内容,英国作为退欧谈判的相对方,将无权参加欧盟理事会就该项事宜的讨论。欧盟理事会将会指定谈判小组与英国对退欧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谈判。

欧盟可以阻止英国的退欧吗?
最近大家都在谈一个话题,就是关于在退欧协议没有商定下来的情况下,欧盟是否可以阻止英国脱离欧洲。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第2款的规定,欧盟有义务与英国谈判并商订一个退欧协议,但没有权力单方面的取消英国之欧盟成员国身份。然而,最近英国下议院的一个研究简报称,在对里斯本条约第50条第3款的仔细解读后发现,既使在没有退欧协议的情况下,也没有法律规定欧盟可以阻止英国脱离欧盟。我们在这个解读的框架下推论,欧盟及其成员国可以不批准退欧协议,但是没有办法不批准退欧本身,即成员国退欧可以不经过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批准。

英国可以立即退出欧盟吗?
还有一个争论议题,即英国是否可以在发出退欧通知后立即退出欧盟。里斯本条约第50条第3款规定,退欧谈判当在两年后截止,即如果两年还没谈判完成,就按最后谈的条件退欧。里斯本条约第50条没有设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缩短两年的期限,也就是说如果要缩短谈判期限的话,那么需要对里斯本条约进行修改,但是修改里斯本条约本身将会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在最近的英国高等法院关于退欧是否需要英国议会批准的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对有一点是没有异议的,那就是在英国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第2款正式给欧盟退欧通知时,不能给有条件的退欧通知,举例来说,英国通知欧盟说英国要退欧了,但是有一个条件:英国是否退欧还需要英国议会批准。这样的通知的当属无效。

还有一个有趣的争议,英国一旦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第2款的规定正式给欧盟退欧通知后,是否英国单方面或者经欧盟同意后可以撤销退欧通知呢?

在退欧协议谈成并签订生效后,或者在英国正式给出退欧通知两年截至之后,所有的欧盟条约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将自此起停止适用于英国。但根据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第3款规定,欧盟理事会可以与英国达成一致协议而延长这2年之期限。

此外,退欧协议可能需要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所有成员国的批准,但具体取决于退欧协议涵盖的确切条款。这将在下面进一步讨论。

退欧协议是否需要批准?
英国与欧盟的未来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退欧谈判并随之确定的退欧协议之条款,里斯本条约第50条没有涉及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根据英国政府政策文件显示,英国与欧盟未来关系的细节可能会包含在另一份协议中,该协议将会与退欧协议一起谈判。里斯本条约第50条也没有规定,关于英国和欧盟未来关系的协议和退欧协议是否需要同时进行谈判,或者可以先谈退欧协议,然后再谈英国和欧盟未来关系的协议。

退欧协议商议完成后,根据内容之不同,会需要得到欧洲议会和所有欧盟成员国的批准。欧洲议会将会采取简单多数议会表决机制,即投赞成英国退欧的票要多于反对票。理论上英国在投票前还没有正式退欧,来自英国的欧洲议会议员也有权力投票。根据里斯本条约第238条第3款之b项规定, 欧盟成员国将会采取特别多数表决法,即至少要有72%的成员国并代表65%的欧盟人口。现在欧盟有27个成员国,要到达72%,其中必须要有20个成员国,即74%之成员国同意批准英国之退欧协议。同上之理,英国作为退欧前欧盟成员国之一,也将需要在本国内批准。如果算英国本国会批准退欧的话, 也即还需要19个成员国批准。同时还需要满足另一个条件:批准英国退欧的成员国之人口将会代表着65%的欧盟人口。

退欧协议的内容将决定其是否需要欧盟(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或者27个欧盟成员国的批准。欧盟成员国的批准程序需要根据其各自国内的法律规定。举例来说,如果退欧协议涉及欧盟成员国保留权力的内容,例如自由贸易权,那么退欧协议将被列为“混合协定”,须由每个欧盟成员国在当地进一步批准。如果退欧协议只涉及英国如何退欧的,那么就不需要欧盟成员国再各自进一步批准。

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批准程序各不相同,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欧盟成员国国家议会的参与。如果欧盟成员国未达特别多数选择批准英国之退欧协议,那么2年后英国会在没有商定一个退欧协议的情况下离开欧盟,除非双方同意延长两年之期限。然而,还有一种不同的论点。德里克·怀特教授在英国上议院专责委员会的一次讨论中提到,待批准的退欧协议可在欧盟成员国批准之前临时适用。也就是说,如果两年内退欧协议可以商定下来,欧盟成员国批准的日期可以在两年之后。

对于上述提到的被归为“混合协定”的退欧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英国做为欧盟成员国之一,需要在本国批准。英国的批准程序是通过上议院和下议院来决定。根据英国2010年的”宪法改革与治理法案”第20条之规定,在上下两院都同意的情况下,至少需要21个座会日(即议会开会日)。上议院没有否决权,但上议院如果不通过的话,那么批准退欧协议的时间将会被延迟。如果下议院不批准的话,那么英国就不能批准自己的退欧协议。

下一步
英国高等法院已经作出初步判决,英国的政府不能在未经英国议会批准的情况下向欧盟正式发送退欧通知。现在下一步的球抛到了英国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决定退欧通知是否需要先经过英国议会的批准。无论英国最高法院最后如何决定,或者英国议会是否同意退欧,英国的退欧谈判还需要英国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先向欧盟发送正式退欧通知后才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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