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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光宇 / David K.Y. Tang

汤光宇律师是高盖茨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的管理合伙人,他在大中华地区拥有三十多年的交易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外国投资、跨境融资、跨境金融、兼并与收购及不动产相关交易。汤律师曾在1995年到1999年期间担任Preston Gates & Ellis (该所后来通过合并成为了高盖茨律师事务所) 的管理合伙人。汤律师被《商法》杂志列为中国的50位外资律所优秀律师之一,并被《最佳律师》(Best Lawyers) 和《国际工商界律师人物介绍》(International Who’s Who of Business Lawyers) 评为公司法和房地产法领域的“杰出律师”。

在社会活动方面,汤律师曾在2002年到2008年期间兼任旧金山联邦储备银行董事,并于2006年至2008年兼任主席。他现任美国律师协会国际贸易法律服务项目执行委员会主席。


出版物

  • 《投资印度? 是时候重新思考结构问题了》,Law 360,2016
  • 《投资印度? 行动之前请注意修订后的印度 - 毛里求斯税收协定》,税务快讯,2016年
  • 《中国对外签证的政策变迁》,雇佣、劳工与工作场所安全快讯,2013
  • 《金融改革三十问路径谈》,公共政策快讯,2009 
  • 《为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中国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大都会企业法律顾问,2007 
  • 《中国对外投资扩张政策对合格国内机构投资者(QDII)项目的规范》,亚洲快讯,2007 
  • 《2006年:抓住中国的经济发展机遇》,普吉特湾商业杂志,2006  
  • 《中国游戏规则:在中国经商的障碍、挑战与回报》,公司法律时代,2004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的美国及全球观点》,牛津大学出版社,1999
  • 《国外投资者在复杂的房地产交易中应注意的问题》,PLI,1998
  • 《国际合资》国际商业交易谈判与架构,1994 
  • 《作为合资方的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1990
  • 《中国经贸及经贸组织》,投资中国,Matthew Bender,1989 
  • 《外商独资企业》,中国法律杂志,1988 
  • 其他大量发表在各类报纸上的文章及致编辑信

政策

  • 旧金山联邦储备银行前任主席兼董事,旧金山
  • 纽约外交关系委员会成员,纽约
  • 香港亚洲协会会员,香港
  • 美国律师基金会顾问及前任主席,芝加哥
  • 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前董事,纽约
  • 华盛顿国际贸易协会理事及前任主席,西雅图
  • 国家亚洲研究局前任董事,西雅图

法律

  • 美国法律研究院理事会前理事
  • 英美不动产协会前任主席
  • 《国际工商界律师人物介绍》收录律师
  • 欧洲货币指导-世界顶级房地产律师
  • 美国不动产律师学院理事会前理事
  • 总统奖,美国华盛顿州亚洲律师协会
  • ABAW奖学金基金前任董事
  • 在多个协会授课, 包括法律实践协会、美国法律学会-美国律师协会、美国会议学会及许多律协项目
  • 华盛顿州法律基金前董事及司库

美国律师协会

  • 国际贸易法律服务贸易常务委员会主席
  • 联邦司法常务委员会
  • 会员资格常务委员会
  • 规则与日程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代表成员议会
  • 亚洲法律项目
  • 多法域执业委员会分部官员大会前任主席
  • 普通法特别委员会
  • 法律职业前景特别委员会(1996 – 1999)
  • 房地产、继承与信托法分部(2001 – 2002年间担任主席)

社会活动

  • 布莱克莫尔基金董事
  • 大西雅图地区贸易委员会前任主席
  • 华盛顿大学杰克逊国际研究院访问委员
  • 高等教育工作组前任主席
  • “百人会” 华人精英组织成员
  • 华盛顿大学基金会前任董事
  • 贸易发展联盟前任主席
  • 湖滨中学前资金受托人(学部委员会主席)
  • 西雅图艺术博物馆前董事
  • 长青州立学院前主席
  • 高等教育协调委员会前董事
  • 哈佛大学校友联盟会前董事
  • Epiphany学校前主席
  • 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前任教师

律师协会成员

  • 美国律师协会
  • 国际律师协会
  •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
  • 美国亚太律师协会
  • 华盛顿州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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